叶际仁工作照。
【温州市原副市长被“双开”】今天,经浙江省委批准,温州市原副市长叶际仁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经查,叶际仁担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,违反规定,滥用职权,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578.8万元。他还非法收受或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并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。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周潇
叶际仁,男,汉族,1953年9月出生,浙江永嘉人,浙江农业大学农机经管专业本科学历,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金融学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学历。1985年4月-1987年8月瓯海县永强区委副书记、区长、书记;1987年8月-1990年3月平阳县副县长、政法委副书记;1990年3月-1997年11月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常务副区长、副书记、代区长、区长;1997年11月-1998年8月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(正县级);1998年8月-2001年11月温州市财政局(国资局、地税局)局长、党委副书记、书记;2001年11月-2003年5月温州市财政局(地税局)局长、党组书记;2003年5月任温州市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。
叶际仁原负责工作:国土资源、规划、城市建设和管理、市政公用事业、环保、房产管理、住房制度改革、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。分管国土资源局、规划局、建设局、市政园林局、环保局、房管局、城管执法局、人防办、生态园管委会、中心区建设指挥部、旧城改建指挥部、安居工程指挥部、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房改办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、建筑设计院。联系地质大队、建设集团公司、房开总公司。